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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及老年大学教学楼楼顶、墙面和地面 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区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及老年大学教学楼楼顶、墙面和地面 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3来源:本站

江苏盐西景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区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及老年大学教学楼楼顶、墙面和地面修缮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及老年大学教学楼楼顶、墙面和地面修缮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东路44号。

3、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27.8万元。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区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及老年大学教学楼楼顶、墙面和地面修缮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六)业绩要求:/。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5年 3 4 日至2025年 3  10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盐城市亭湖区盐马路202号永福楼203室,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15195129007)。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日月路9号锦都大厦四楼F405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投标人可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限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标书1份(载体为U盘,表面加贴投标单位简称,电子标书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江苏盐西景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004490449

招标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1519512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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